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符合抵减条件的企业,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