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