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地方一般是奖励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