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5-10-07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七。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
2025-10-07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七。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