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