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办副主任或专职秘书 北宋时期一个县治最多可设6个押司,主要职能是上下协调、处理公文、对外接待等。押司是衙门里的书吏,也就是书写文书的人员。他们虽然被士大夫阶层看不起,但毕竟属于官吏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