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属于梅州市。 1994年6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在古代东晋置兴宁县,以境内宁江而得名,另一说县内兴旺无内患而得名。此后这里逐渐发展成广东、江西、福建交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