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高水平别,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小学分别设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从高到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