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犯罪中止 [案情] 被告人:刘某,男,31岁,农民。 1991年6月,被告人写信给当地一专业大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汽车,5日后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
三、犯罪概念 [案情] 被告人:乔甲,男,18岁,待业青年。 被告人乔甲因家中人多房少不能住,于1993年6月到其叔乔乙家借宿。同年9月28日,乔甲在叔乔乙家午睡后,闲着无事,想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