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村的概况
发布时间:2025-10-0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明朝宣德年间(约公元1426~1435年),潘氏族人由河北省枣强县迁来,立村于黄河堤内,名潘家。至清光绪时(1875~1908年),村址西移于黄河堤外的渡口,村名改称潘家口,后又简称潘家。1985年建村委会时,称为潘家村。潘家村位于惠民县李庄镇东南3公里处,黄河北岸堤外,东与高青县隔黄河相望,南与张佩环村为邻,西与李安村相连,北与曲张村接壤,隶属李庄镇曲张办事处管辖。全村总面积105公顷,其中耕地59公顷,河滩46公顷。全村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水源丰富,发展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境内盛产小麦、玉米、棉花及各类蔬菜。植被面积15公顷,覆盖率14%。境内交通便利,黄河运输历史悠久,环镇路穿村而过,是投资建厂的黄金地段。2000年,全村共有178户,总人口73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现有潘、曹、杨、张等4个姓氏,均为汉族。194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8万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5万元,200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00万元,人均纯收入3500元。第
一、
二、 三产业比为24∶1∶75,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万元,全村纯收入258万元。该村是全市经济强村之一,200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名列全市第20名。1992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授予“山东省村镇建设文明村”称号。1998年5月被滨州地区、惠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分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8年6月,被惠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村居示范点”称号。1999年2月,被惠民县人民***授予“小康村文明”称号,1999年8月,被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安全文明村”称号,被**滨州市委授予“‘五好’村党支部”称号。2000年被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精神文明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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