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封爵制度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0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封爵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最初的受爵者仅是王族。《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战国时期,秦国从商鞅变法以后,取消王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赏功劳(主要是军功)。从最高的二十等到最低的第一等,依次是:彻侯、关内侯、大庶长、驷车庶长、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长、左庶长、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袅、上造、公士。西汉以后皇族封爵与功臣封爵并存,一直延续到清代。秦以前君主称王,封爵中最高的一等为公。秦始皇称帝西汉以后最高封爵为王,皆封与皇子。西晋以后皇族封爵与功臣封爵名称合并,但最高一级的王、亲王只封与皇族。至明代在爵位中加镇国将军、镇国中尉等名称。清朝皇族爵位分十四等,其中贝勒、贝子是满语“天生贵族”的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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