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词以的用法和举例

虚词以的用法和举例如下:

一、用作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等,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以刀劈狼首。《狼》

2、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例:以虫草为林,以鸟蚁为兽。《幼时记趣》

3、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二、用作连词。

1、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俯身倾耳以请。《送东阳马升序》

2、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以昭陛下平明之理。《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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