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和淮河能源区别

淮河能源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能源、中银投资、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对淮南矿业进行吸收合并。

淮河能源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上市公司作为存续主体,将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全部股份,共计约22亿股亦因吸收合并而予以注销。吸收合并完成后,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将成为淮河能源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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