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言的介绍

中国地域广阔,汉语与少数民族语的方言众多。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方言通常分为七大方言: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闽方言。1以及一些争议方言和混合性方言,主要有徽语、平话等大量方言。官话方言包括东北官话区、北京官话区、冀鲁官话区、胶辽官话区、中原官话区、兰银官话区、西南官话区、江淮官话区等八个区。也曾经被分为北方官话、西北官话、西南官话、下江官话四个次方言。闽方言包括闽南语区、莆仙话区、闽东语区、闽北语区、闽中语区等五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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