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服装配发及规定

1、辅警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应着装。

因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停职期间不得着装。

2、辅警着装时,不得夏、冬服装混穿。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制服。

3、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内应将脱下的制式帽子挂在相应的挂帽处,帽徽朝下,参加会议时,应将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4、辅警着装时,不得佩戴其它与辅警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标志。执勤期间腰间不得佩戴钥匙、手机等有碍执行勤务的挂饰附件。

5、辅警着装执行勤务时,必须在上衣左胸侧佩带辅警支队统一制发的辅警《上岗证》6、辅警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整齐。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两名以上辅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7、辅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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