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以及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5-10-09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法律分析: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分为五种:(1)责令改正;(2)责令补收应当征收的收入,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4)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5)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处罚措施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分种类包括(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六)开除。

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处分:(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上一篇:学建筑工程技术出来能干什么

下一篇:考试预约失败大约多久可以再次预约?

其他文章

  • 如何举报高考违规
  • 很污的言情小说大全(言情小说大全污的片段)
  • 莲蓬乳和空心手指(蓬莲乳和空无指)
  • 天娱传媒旗下有哪些艺人
  • 终极一家为什么不能看了
  • 绵阳中学2023高三复读班招生简章
  • 暴殄天物和暴殄天物的区别
  • 自招线什么意思
  • 手机白名单怎么设置
  • 美国国庆放假几天
  • 附近有那些家政公司
  • 《满江红》全文诗词
  • 俩俩仨仨是成语吗
  • 果宝特攻中的人物名字都有谁
  • 东莞哪里有小龙虾批发
  • 袁氏家谱排辈
  • 年立水素杯真的有用吗
  • 汽车保养app排名推荐
  • 桥架人工费多少钱一米
  • 晚霞的寓意和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