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什么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增值税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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