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有利于调整产业布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财政和投资政策、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土地和人口管理政策。

体功能区战略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与禁止开发四类,并赋予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及生态功能区三类具体内容。

有关体功能区的内容如下:

1、主体功能区即各地区所具有的、代表该地区的核心功能。各个地区因为核心(主体)功能的不同,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富裕、共同发展。核心(主体)功能是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也是更高层级的区域所赋予的;

2、主体功能不同,区域类型就会有差异。大致可分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业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地区等;

3、划分主体功能区主要应考虑自然生态状况、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区位特征、环境容量、现有开发密度、经济结构特征、人口集聚状况、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等多种因素;

4、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我国各地区各种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差别迥然,各地区不能按照统一的发展模式进行发展,根据全国整体发展规划及各地具体情况,我国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5、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靠前次颁布实施的中长期国土开发总体规划,立足于构筑我国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蓝图。涉及国家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提升、人口和产业未来的集聚、生态和粮食安全格局的保障。主体功能区已经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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