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专升本政策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部队专升本政策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2.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各省(区、市)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本科事业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

3.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相应机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命题、考试和录取,以及联系省级民政部门获取上一年度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相关信息等有关工作。

4.每年春节后,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相应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5.已实行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招生考试的省份,招生工作纳入现有工作体系,考生按现行办法参加考试。未实行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招生考试的省份,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相应机构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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