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职能

三省的职能如下:

1、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2、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3、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六部的职能如下:

1、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2、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3、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

4、兵部,负责军事 ;

5、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6、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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