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几级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2、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3、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4、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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