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支付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采用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方式下的会计分录。

1、发生支出时,事业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直接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2、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3、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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