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5-10-0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收到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一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目前,大部分的企业的财务软件设置,财务费用只能在借方体现,所以可以把财务费用做到借方红字进行表示,具体如下: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红字)。
补充:销售货物后由于客户延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
销售货物后由于客户延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属于价外费用,也要按照13%缴纳增值税。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了1000万元货物,约定1个月内付款,后乙公司违约,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33.9万元(这属于正向违约金)。
甲公司收取违约金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33.9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3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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