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里面的弥补亏损表怎么填写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2、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3、汇算清缴时,里面的弥补亏损表一般都是按之前填写的表格自动生成的,财务人员只要进行各年的核对,尤其是上一年可以弥补的亏损金额就可以确认保存了。

4、如果当年汇算有亏损,次年进行季度预缴申报的时候,可以直接弥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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