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业水平考试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2]  是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4]  (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 [6]  (教基〔2003〕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7]  (教基〔2006〕2号),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的方案。由安徽省教育厅于2008年印发实施。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2]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5]  (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 [6]  (教基〔2003〕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7]  (教基〔200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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