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动性比例公式
发布时间:2025-10-06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银行流动性比例公式为,流动性总需求=负债流动性需求+贷款流动性需求=95%乘以(游资负债-法定准备)+30%乘以(易变负债-法定准备)+15%乘以(稳定资金-法定准备)+100%乘以预计新增贷款。
流动性比例指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式中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财务安全状况和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维持二比一才足以表明企业财务状况稳妥可靠,但也不是越高越好。
商业银行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人正常贷款需求的能力。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要求和支付到期债务本息,这部分现金称为“基本流动性”,基本流动性加上为贷款需求提供的现金称为“充足流动性”。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所追求的目标。
流动性比率是在1970年实施货币管理办法 之前,对银行贷放的控制,部分是通过要求银行遵守流动资产(指现金、随时按短期通知向贴现市场发放的贷款、票据)与存款债务总额之间所规定的最低比率来实现。这种以清偿能力比率代替现金比率作为银行业务的控制比率的理论,在50年代已为英国银行业所普遍接受。该理论是基于下述事实,国库券发行量激增,货币当局实施的稳定国库券率的政策,以及促使贴现市场保证吸收已发行的一切证券的制度安排。因此,要求银行必须遵守的最低清偿能力比率为30%,后来又减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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