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句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最简略的表达“谁干什么”法,二是最简略的表达“谁怎么样”法,三是最简略的表达“谁是什么”法。
1、缩句,就是去掉定语、状语、补语等“枝叶”,保留主语,谓语,宾语等“主干”。具体来说“…的”往往充当定语,“…地”往往充当状语,“得…”往往充当补语。在缩句时“…的”、“…地”、“得…”都是“枝叶”,都应删掉。句式如下:如:清晨的阳光柔和地抚摸着一望无际的土地。缩句时去掉“清晨的”、“柔和地”、“一望无际的”,剩下的主干是“阳光抚摸着土地。”2、主语、宾语的附加成分不明显时一般遵循删前留后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