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检验人员编外待遇怎么样

编外工资标准执行,即基本工资1430元/月、岗位工资470元/月、生活性补贴410元/月、三项合计每人2310元/月,年终绩效6000元/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参保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负担,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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