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在几几年签订的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赤间关马关港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该条约是继《北京条约》以来侵略者强加给中国最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愿望,该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

《马关条约》签订标志着洋务运动的失败,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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